暮沙雁

【all叶】郎骑竹马来

春山长明:

大概是叶修大神十二岁时候的故事,原创攻






1




叶修十二岁那年,大院里新搬进来一户人家,东三省那边过来的,老爷子戎马一生,背井离乡时亲朋断绝孑然一身,如今几经沉浮,落叶归根,死生师友,身边也只跟着一个小孙子。




大院孩子,家里多少和军队有点关系,脾气大,三岁小孩儿都能嚎几句皇帝轮流做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话,向来是谁也不服谁,如今来了新人,自然免不了一番冲突。




叶修向来不掺合这些事,一日,他和他弟放学回家,路过一条覆满爬山虎的小巷子,一歪头就看见了他们大院里的孩子。




叶秋咦了一声:“是那个新来的。”


叶修随意扫了一眼,哦了一声。




他们这儿男孩子打架斗殴的时候多了去了,大人从来不管,赢了有赏,输了就是臭小子又丢老子的人,这种风气之下,一群男孩子斗鸡似的三天两头上房揭瓦。叶修想了想,走上台阶,拍了拍朝领头的人的肩膀,说:“一会儿记得早点回家啊,阿姨今天也找你呢。”


那个身材最高大的男孩儿回头,见是叶修,嘴角一翘,正准备说几句什么,身前骤然一阵拳风袭来,他下意识往后一躲,后腿一弹,退开数步,刚捏好拳头,就听见几声惊叫。




转头一看,刚刚还立在他身后的叶家老大不见了,一群人正急匆匆的奔过来,那个瘦猴似的机灵鬼扯着嗓子对他喊:“救护车,快!叶修被推下去了!”




2




叶修是被一阵哭声吵醒的,他艰难的睁开眼睛,果然是叶秋,抽抽噎噎的,眼睛都哭肿了。


叶秋哑着嗓子跟他说之后的事情,说推他那个人被他家爷爷罚跪一夜,说那天的孩子都被家里人好好教训了一番,说他们私底下还商量着要打那小子一顿给叶修出口气……


叶修听的哭笑不得,说,别啊,你叫他们别添乱了。


也准备添乱的叶秋:……哦。




叶修第二天不是被哭声吵醒,咔哒咔哒,哗啦哗啦,他迷迷糊糊扭过头,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少年坐在他床边,低头拿着刀正在雕刻一块木头。


叶修看了一会儿,问:“你在刻什么?”


他手一顿,头也不抬的继续手上的动作。


叶修无奈:“你在我的床边这么吵,还要不要我睡了?”


他还是不说话。


“你都把我打住院了。难道就没点儿话想说吗?”


他终于抬起头,语气生硬,口音古怪:“……我不和你说话,我讨厌你。”




3




这位前来负荆请罪的少年出生于c国北方边境,混了四分之一毛子血,轮廓深刻,还有一对儿颜色极浅的灰色眼睛,看上去颇像徘徊在冰天雪地里的野狼,正眼看人时有种桀骜又暴戾的气质,大院里的少年正是天老大我老二的年纪,被他扫一眼,脑子还没转手上就条件反射开始撸袖子了。他倒是从小就被丢进军营里训练,往来交锋,鲜有吃亏的时候,那天也只是想擒贼先擒王,趁其不备解决了那个领头的,万万没想到殃及到了路过的叶修。




和许多混血一样,他也有两个名字,一个来自于已经过世的俄罗斯祖母,寓意是俄罗斯国境线上绵延不绝的古老长河。


另一个中文名字却很简单,姓李,因为爷爷喜欢盛唐气象,便从中取了个唐字给他。李唐听上去像个文质彬彬的秀才,和他个人气质一点也不相符。




被爷爷勒令陪床到叶修出院,他也当真一声不吭就来了,平日里也不怎么开口,只是坐在床边,手上拿着锋利的刻刀,默不作声,闷头雕刻东西。


叶秋每次看着都胆战心惊。


叶修却神气的不行,常常坐在病床上,指挥着:李唐,给我倒杯水,李唐,我拖鞋呢,李唐,我觉得你雕的这个小马没有技术难度,不能体现你巧夺天工的技术,要不你雕个键盘吧。


叶秋内心咆哮,你别作了行不行,万一他被刺激的凶性大发你还想不想出院了?


然后他就看着这个性情剽悍又凶狠的俄罗斯少年放下木头与刻刀,起身接了一杯水,叶修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,还非常挑剔的表示:能加点热水吗?




叶秋虔诚的在心口画了个十字,哈利路亚,佛祖在上,我哥真乃神人也,这个世界上,就没他搞不定的人。




4




你怪不怪我?李唐忽然问。


他话少,性格又闷,一天憋不出来一句话,平白无故冒这么一句,叶修都有点没反应过来。


其实我挺高兴的。叶修想了想,很诚恳的说,不用去上学真的超爽的。


李唐无语了片刻,低头继续雕东西。




5




大院里老人多,家家户户都侍弄花草,兰花,月季,牡丹,还有几株垂丝海棠,柳暗花明,香气醉人,都是在寒冷的北境难得一见的景象。




李唐常常感到不习惯,为这里温暖的气候,干燥的空气,奇奇怪怪的儿化音,这些陌生的水土不服的东西统统让他烦躁不已。


还有那个奇怪的少年,他离开故土之后,交到的唯一朋友。




男孩子扎堆的地方多的是靠武力说话,谁拳头大谁有理,可是这一点对叶修一点也不适用,他性格懒散算是全大院里第一,平时一群男孩子逞强斗狠的时候也从来不见叶修的身影,可是李唐一眼就能看出来,叶修才是这群少年里真正说话算数的人。在他和叶修关系好起来后,再也没有人来找过他麻烦。


叶修身边总是围着许多的人,好像大家都信服他,总是愿意和叶修商量,总是愿意听叶修的话。


他们也喜欢看电影,一群男孩子围在房间里,也总是叶修被簇拥在最中间,李唐静静坐在边上,无数次看着荧幕上变换的光线映在叶修洁白的侧脸上。




李唐看在眼里,却从来不说。


他不喜欢B市,不喜欢豆浆油条,不喜欢润如酥的春雨,也不喜欢那些总和他吹胡子瞪眼的同龄人,他的心还留在荒芜辽阔的俄罗斯的大地上。


他照旧独来独往,唯独身边多了个叶修,上学放学,偶尔他去等叶修,偶尔叶修等他,两个人,有时还有叶秋,一起回家。




6




他们初中是传统的老学校,校服的款式是最普通的运动服,男蓝女红,四季两套,伴随着悠远的放学钟声,红蓝海潮涌出校门,流向大街小巷。




叶秋是班里的干部,放学后还得被老师抓壮丁,往往都是他和叶修一起回去,二十分钟的路程,他走外面,叶修走里面,有一段路边种着香樟树,枝繁叶茂,苍翠碧绿,婆娑如盖,偶尔有人骑着自行车呼朋唤友而过,夏日炎炎,蝉鸣声声,一年又一年的夏天。




叶修怕热,一出学校就上小卖部的老奶奶那里买上一支冰棍,还慷慨的掰一半给他,橘子味或者葡萄味,有时候运气好,还能买到最受欢迎的水蜜桃味。


白球鞋,宽松的蓝色校服,单肩包,和大半的男生相差无几的打扮,怕热的少年还迫不及待的把宽大的袖子挽了好几圈,一直挽到手肘,越衬得手腕单薄洁白,叶修嘴唇薄,颜色也淡,平日里看上去总有点血气不足的印象,其实他性格很活泼,行动也轻快,做什么都很利落。


因为不喜欢手上黏糊糊的感觉,叶修很少用手拿冰棍,而是用嘴叼着,没一会儿,嘴唇就被冻成一种鲜艳的色调,一年到头,只有这个时候他能给人这种健康饱满的感觉。




他们并肩走过长长的林荫道,有不知道哪个年级哪个班的同学骑着自行车按着铃飞驰越过他们,还丢下一句余音袅袅的呼喊:


叶修,明天来我家打游戏啊!


叶修便赶紧吐出冰棍,高声应一声,然后又把已经空了的冰棍咬回去,吐字含糊,李唐你去不去?


李唐摇头,他就哦一声,往前再走两步,林荫道的尽头转角处有个垃圾桶,远远一扔。




哐当。


三分命中。




7




叶修坐在台阶上,穿着七分裤,脚腕露出来,支着下巴正在发呆。


李唐停在叶修面前,叶修不知道在想什么,过了几秒才把目光投到他脸上,慢吞吞的说,看什么呢?


他们都快十五岁了,刚刚开始抽条的年纪,李唐开始迅速长高,叶修也一样,手脚修长,像柔韧而生机勃勃的小树苗。


李唐这时才忽然注意到叶修的容貌也不再是过去那样了,他的眉眼渐渐有了清晰又干净的线条,柔软的春风里,水一样的清澈。


他愣了一下,说,你头发上有东西。


是吗?那帮我取下来吧。


他俯下身,笨手笨脚的拨开叶修的头发,取走那瓣白色的海棠花。




也许是因为他将那瓣花揣进了衣兜里,晚上他做了个梦,梦里开满了白色的海棠,海棠花里有个人,他知道那是谁,可是他不敢走过去。




那天过后,好几天他都没有敢去找叶修,不和他说话,也不看他,每天下课早早的就一个人回家。他一个人走的很快,十分钟就能走完回家的路。


等到他终于能够再次推开叶家大门,熟门熟路的走进叶修的房间时,窗户大开,书架上光线昏暗,迟暮的海棠花轻飘飘的落在地板上,而空无一人。




无论是已经开始还是尚未开始的一切,都随着春光逝去,再也无法挽回。




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在教室门口等他下课,再也没有人神气的指挥着让他帮忙倒水,再也没有人肩并肩和他走在繁茂的香樟树下,叼着冰棍,脚步轻快,鼻尖上布着几点汗珠,光影在他洁白的脸庞上无忧无虑的滑过,然后转头和他说,李唐,今晚叫上你爷爷一起来我家吃饭呗。




春光于此终结。




8




时光如涛涛江水,日夜前行,李唐上了高中,出乎所有人意料,他选择的不是最开始想去的离家的那一所,而是另一所远方的高中。


那座高中是一所军事化管理的封闭式学校,没有那么多柔情婉转的花草,没有那么多活泼冲动的男孩子,也没有会坐在树底下发呆,让他取走花瓣儿的玩伴少年。一切都冰冷严肃,像多年前故土的冬天。




他适应的很好,就像一把刀,被打磨的越来越锋利,当年那个孤独暴戾的异国少年也开始被当做领头的人,他逐渐学会了如何掌控人心,他认识了很多视野相同的伙伴,他获得了真正进入这个世界的门票,他开始掌握力量,并且以此来影响自己和他人的人生。




有那么一段时间,他甚至已经忘记叶修了,那是谁,不过是个年少的玩伴,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呢?




十八岁成年的晚上,一群人庆祝他生日,他醉的很厉害,久违的又梦到了当年的海棠花,他拨开海棠花,走进去,捧起那个人的脸,他嘴唇的颜色还是那么淡,淡的让他不喜欢,于是他低下头,含住,轻柔的吻,就好像那些无数个阳光热烈蝉鸣喧嚣的放学路上,他一直想做的那样。




9




李唐大学毕业后去了一趟故乡,和俄罗斯接壤的边境,那里冰封千里河道结冰,原野辽阔零星枯枝,全是年少时看惯的景象。




又冷又空的俄罗斯的冬天,毫无生机的俄罗斯的冬天。


就像他记忆里那样,就像他和叶修讲的那样。




在叶修的病床前,在他们上下学的路上,在他们两个的房间里,在开着洁白海棠花的树底下,他和叶修说自己的故乡,寒冷的气候,阴沉的天空,会冻掉卫兵的鼻子,连泥土都被结成冰,叶修饶有兴趣的听,眼睛眨呀眨,明亮又干净,于是他就和叶修说,那我带你去看看吧,就我们俩。




如今他跨越万里,孤身一人,来到冰雪笼罩的天地间,没有白色的海棠花,没有茂密的香樟树,没有陪他来的人,和记忆没有任何区别的冬天,灰色的,寒冷的,天荒地老的,即使世界坍塌也不会有回声的。




骗子。




然后他听见身后有人说话,一个年轻男人,他的心猛然跳的很快,像一颗炸弹忽然在胸口爆裂四散,在大脑思考之前就转过了头。




他回头看,他知道那不是,可是他回头看。


就像他知道叶修在哪儿,却不会去找他一样。




是一个C国的旅行团,一群年轻人打打闹闹的合影,脸上如出一辙的笑意,在温暖的地方长大的人才会有不知疾苦的笑脸,他们不知道俄罗斯的冬天有多么寒冷,不知道这里是如何荒无人烟,不知道所有的生命都可能在这严酷的寒冬里死去。




李唐静静看了一会儿,转身走了。




10




叶修完了。


年轻人用轻慢的口吻评论道。




他对面的人笑着摇摇头,说,嘉世下手也挺狠的,那可是他们的老队长呀。




其余人也随口议论了几句,这是在一间私人会所里,一群熟人酒足饭饱,彼此搂着合心意的人闲聊。荣耀这款游戏火爆至今,年轻人里就没有不玩的,他们也一样,而对他们这个层次的人来说,只要稍加关注,看出嘉世和叶修之间有些蹊跷并不是难事。




李唐身边坐的是个小明星,肤白貌美,他一贯的口味都是这样,皮肤白,眼角狭长,个性温顺。无论男女都是如此。


小明星听了他们几句话,低头温柔的笑了笑。


有人见了,便问,他看了一眼李唐,才轻声说:那位叶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得罪自己的老板呢,已经做了电竞选手却不肯露面, 哪里有这样的道理?


有人正待搭话,忽然之间一声巨响。




李唐一脚蹬在桌子上,酒杯,烟灰缸,打火机,噼里啪啦砸了一地,一时间所有人都静下来,惊魂未定的看着他。




李唐面沉如水,语气森冷,滚。




11




李唐偶尔也想过,他再见叶修的时候——不是在电视上也不是在网络上——他会对叶修说些什么。




别走?


骗子?


混蛋?




好多年过去了,他还是没想好,甚至第十集赛季去了兴欣比赛现场他也没想好。




他身边坐满兴欣的粉丝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有奇装异服的,也有一本正经的白领,各行各业,为了一个人,为了一支战队,为了一个目标汇聚在此,在绚烂如白昼的灯光下,他们抛弃一切的顾忌与隔阂,肆无忌惮的欢呼,尖叫,怒吼,然后在奇迹诞生那刻,将这个夜晚彻底点燃。




万众狂欢里,叶修终于姗姗来迟,他接受了几句采访,走到了另一边阴影里,记者还想追过去,被队友拦下来。


他看见叶修在抽烟,缺乏血色的嘴唇咬住烟头,白色的烟雾腾腾升起,像一片漂浮海潮,缓缓没过他黑色的头发。




白色的,白色的,迟暮的海棠花,病床里白色的床单,少年谈笑时窗口随风吹起的白色纱帘,还有边境莽莽的冰河,要把一切结成寒冰的冬天。




忽然有粉丝大声喊着叶修的名字,叶修我永远爱你,声音高亢,听上去像是个年轻的女孩子,叶修讶异的抬起头,目光在观众席上逡巡一圈,不知道看见了什么,他笑起来,举起手,挥了挥,这个举动立刻激起一片山呼海啸的尖叫,李唐听见自己身边的那个一本正经的女白领也尖叫起来,好像忽然变成了十几岁的小姑娘,拍着手扯着嗓子大喊,不太能听清是什么,也许是兴欣冠军,也许是你最了不起,因为她喊着喊着,就慢慢哭了起来,好像很伤心,又好像无比的高兴。




沸腾的海洋里,李唐只是一直看着叶修,一直一直,只看着他一个人。




他和他记忆里一样,甚至比记忆里还要迷人,他的嘴唇还是那么缺乏血色,他的眉目间依然线条干净,他行动仍然轻快利落,他笑起来,依然有种让人愿意为之粉身碎骨的力量。甚至让人有种错觉,重如千斤的现实,难以跨越的苦难,乃至于浩浩汤汤东流不回的严酷时光,都是为了将他雕琢成此刻的模样,所以才降临于尘世的。


那个爱笑的,有许多朋友,总是特立独行的少年,到底还是变成了自己想要成为的大人,坚强,勇敢,真诚,自律,他的生命持续的放射出无可比拟的光辉,温暖而绚烂,像一轮永不坠落的太阳。


而他不是为了照耀谁才前行至今,他按照自己的心意做出选择,每一次,每一次,没有屈从过任何磨难,没有向任何不幸的命运低头,没有一刻委曲求全,他只是贯彻自己的意志一直往前走,他如今所有的模样,全都可以追溯到某年某月他迈出的某一步。即使重来一千次 一万次,无数条人生的道路,他都不会有所改变,因为他是这样的人,所以他才会变成如今这样的人,独一无二的,耀人眼目的,即使在千千万万的人潮里,依然是最让人怦然心动的。一切都有迹可循,一切都水到渠成,一切都天经地义。


他变成了比回忆里更好的人。




年少不能实现的梦,年少不能再见的人,悄无声息逝去的春天,漫长的永不融化的辽阔冻土,都随着光芒的照射,生出柔软新绿的枝芽。




恍惚之间,他好像又回到了那条树影婆娑的古旧街道,变成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,穿着平平无奇的蓝色校服,挺直脊背走在道路外侧,目不斜视,余光却一直看着走在身边的叶修,心中暗暗祈祷着夏天永不结束,道路永远不要到尽头。




12




我想好要对他说什么了,李唐想,是一句好多好多年前,就应该告诉他的话。




end










忽然想写一个一见叶叶误终生的梗(并没有人想看这么奇怪的梗好吗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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